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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41017001 | ||
标 题 | 关于学院路丰园门口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 | ||
写信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北京市部分电动车采用新国标电池,必须要用原厂充电器才能充电。学院路丰园门口只有小绿人充电桩,此充电桩自带的充电线无法满足新国标电池的充电协议,导致部分电动车无法正常充电。建议在丰园门口学生宿舍附近建一些插座式的共享充电桩(类似科技楼门前的铁塔充电桩),满足电动车日常充电要求,谢谢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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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
尊敬的同学,您好。 首先对给同学带来的不便表示道歉,也感谢同学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该问题,总务处能源管理中心已通知小绿人充电桩厂家到学校查看现场情况,尽快更新设备以满足师生充电需求,预计11月底完成新设备的安装替换工作。 再次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尽快落实上述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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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总务处 | ||
处理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