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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925003
标  题 关于办理校园车牌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近日学校发布了关于电动车管理的新规,要求为电动车办理校园车牌后方可出入校园。此举无疑是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车辆秩序,我们非常理解并支持学校营造安全有序校园环境的初衷。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部分同学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新规要求办理校园车牌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而许多同学因经济条件或出行便利性考虑,购买的是二手电动车。这类车辆在交易时往往未能办理或随车移交行驶证,导致这部分同学无法满足目前的申报条件,进而可能影响日常学习和生活出行。
我们深知学校的管理规定需要兼顾规范性与可操作性,因此恳请学校能否考虑二手电动车车主的实际情况,研究替代性方案。例如:
1.        允许通过购车发票、交易凭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说明等材料,作为行驶证的补充证明;
2.        设立临时登记通道,由学生签署承诺书,承诺车辆来源合法并配合后续管理;
我们相信,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一定能找到既保障管理效果,又兼顾同学需求的解决方案。
感谢您耐心阅读这封信,期待学校的回复与支持!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学您好,来信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从校园安全的角度,实名登记、“人证合一”,每一辆电动自行车物权分明是实现校园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必要环节,因此学校要求每一辆进入教学区的车辆都是“有证可依”的,无法提供本人行驶证的车辆不符合年审条件。学院路校区教学区面积不大,多数楼宇、场馆与生活区之间步行距离较短,步行、骑自行车是更加便捷健康的出行选择。
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可拨打保卫处工作电话沟通,62331047。
受理单位 保卫处
处理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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