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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1016004
标  题 关于未缴纳学费研究生申请开通教务系统权限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0年10月16日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财务处、研究生院已在914日就学费问题通过各学院通知研究生。

各位研究生:

及时缴纳学费是学生的义务。学生缴纳学费后,学校财务处将收到的学费作为“应缴财政款”要及时上缴给财政部门。

学校考虑到了同学们的经济情况,所以在8月底提前给同学们发放了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对于博士生的应缴学费款能全部覆盖,对于硕士生的应缴学费款能大部分覆盖。请同学们及时缴纳学费,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个别同学申请了助学贷款,但是贷款目前还未到学校账上,学生现在缴纳了学费,财务处在将来收到助学贷款时会将钱转到学生卡中。如果个别硕士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应缴学费住宿费与学业奖金学的差额,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请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程序,由学生书面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查(院领导签字)后报学生工作处,经批准后将缓交通知书交到财务处。

受理单位 财务处
处理时间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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